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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方家手里拿着男方家的20万元彩礼钱,终止婚约按法律法规应该返还男方家多少钱?
首先这女子拿了彩礼退婚!这违反了乡规民俗!社会不支持!理由如下:
一,彩礼彩礼这是婚前双一万约定给如女方家的***!
二,特定是以结婚为目的才给的礼金!
三,如果女方毁婚是要退彩礼的金钱礼品或者折价退还!
四,如果婚前同居,或者女方打胎流产,男方送的彩礼由双方协商退多少!
五,如果即拿了二十万彩礼,又不和男方结婚,又不肯退彩礼这是不道德的行为,是会遭到邻居的指责,也是道德不充许的!
小结:
君子爱财,取之有道!这二十万是男方父母一辈存的血汗钱!如实在不肯退,可到***诉讼,骗婚骗钱,法律是不支持拿彩礼不结婚的奇葩行为!让法律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航!法在我们生活中!
谢谢邀请!
热点新闻:
据了解,2012年2月份,中牟县刁家乡孟某、马某经人介绍相识。在恋爱过程中,孟某给予马某彩礼若干。
2012年5月,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,按农村风俗举行了仪式并开始同居生活。共同生活期间因生活琐事生气吵架,马某离开孟某家。双方结束同居关系后,两人因彩礼返还事宜发生***,孟某诉之中牟县***,要求马某返还彩礼6万元,马某要求孟某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。
中牟县***2014年9月29日判决,判令马某返还孟某彩礼2.54万元。但马某置若罔闻,孟某申请强制执行。经网络查控,马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、房产、车辆等资产,且马某外出一直未归,规避执行。
今年8月1日,在得知马某的现住地后,中牟县***执行局干警赶往雁鸣湖镇一物业小区对马某实施了司法拘留。
很多人会关注一个焦点问题:这是明摆着的骗婚啊,彩礼一到手就悔婚,应该以***罪处罚,必须严惩,要不然会败坏社会风气,助长她们的气焰。果真像大家想的吗?骗婚?应当以***罪定罪处罚?请看《我顾问》继续为大家分析:
一、何为骗婚?
法律上所讲的骗婚是:以婚姻为诱饵,故意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。但是我国《刑法》并没有骗婚罪,只有***罪,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和他人结婚为由,骗取财物,数额较大的,以***罪定罪处罚。
二、我国《婚姻法》对骗婚的处理办法:
1、宣告婚姻无效(重婚的;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;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、婚后尚未治愈的;未达到法定婚龄的);
2、可撤销的婚姻——胁迫(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、身体健康、名誉、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,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);
3、判决离婚(***判决离婚的一般标准是: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,经调解无效)。
注:打着结婚的旗号骗取财物,根本没有感情可言,更谈不上感情破不破裂了。
还有另外一个焦点问题:给出去的彩礼能不能要回来,怎么样才可以得到***的支持?
根据我国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》第十条: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,人民***应当予以支持:
(一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;
(二)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;
(三)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。
适用前款第(二)、(三)项的规定,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。
在上述案例中,马某与孟某两人没有登记结婚,只是按照当地的习俗举行婚礼,这只是事实上的婚姻,但是我国自1994年2月1日后就不承认事实婚姻了,只承认法律上的婚姻,即以登记结婚为婚姻的生效要件,所以马某和孟某只是同居关系,马某应当反还彩礼。
综上,孟某与马某只是同居关系,马某的行为属于骗婚,孟某向******马某反还彩礼,可以得到***的支持是毫无疑问的。小编在这里提醒一下大家,婚姻不是儿戏,不要***借婚姻索取财物,玩弄感情,要记住,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,出来混迟早要还的。
女方必须全部返还男方彩礼,虽然说婚姻不能卖买,但现在的婚姻却确实是金钱交易。难道说超市里卖的东西,店主要退货还不给顾客退钱。再说男方给女方彩礼的目的是什么?既然婚姻终止,就必须退钱
结婚彩礼,一般并不会在一般形式下的合同中约束,但法律会认定彩礼是基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行为,当目的不存在,赠与行为自然也就无效了。所以说,如果结婚的话,彩礼于法律上是不需要返还的,返还仅限于人道返还,酌情而已。如果没结婚,彩礼是需要全额返还的。
别说按照法律应该还多少钱!这种事情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;如果是双方短暂结婚的话,那应该是要偿还的,这还得看过错一方是谁了,如果是男方的话,估计能退回来的应该是相当的少,如果是女方出轨有错的话,应该是全部返还的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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